近期,银行业的热点新闻是存款利率定价改革启动。
即,根据自律机制工作会议精神,自6月21日起,存款利率定价方式由现行的“基准利率×倍数”改为“基准利率+基点”。基点上限由自律机制确定,按照银行类别实行差异化管理。其中,四大国有行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基点上限分别为10BP、50BP、60BP,国有四大行之外的银行基点上限分别为20BP、75BP、80BP。
不过,在大额存单等银行负债端的存款利率定价改革启动的同时,作为银行资产端的贷款也有重大变化。早在2021年初,金融监管部门就下发窗口指导。
6月9日,三位消息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央行此前对部分商业银行窗口指导,要求2021年度新发放银行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不得超过2020年度第四季度平均水平+12BP。
央行去年亦有类似窗口指导,2020年银行贷款利率的要求是每季度新发放贷款利率加权平均利率较上一季度下降一定BP点数。今年调整为全年新增不得超过去年四季度贷款加权平均利率+12BP。
据央行披露数据,截至2020年末,新发放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03%,该利率为有统计以来新低。按此推算,2021年度新发放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上限为5.15%。
实际上,银行业内对2021年贷款利率上升早已有预期。今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公开表示,“因为今年整个市场利率在回升,估计我们贷款的利率也会有回升,可能会有所调整,但是总的来说,利率还是比较低的。”
上述银行业内人士表示,监管的意图在于,一方面,要稳定银行息差,不出现剧烈波动;另一方面,要落实中央切实降低实体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政策要求。
在此情况下,今年以来,金融监管部门在银行负债端、资产端均有一系列动作。在负债端,6月1日晚,央行官网称,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拟将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上浮的定价方式,由现行的“基准利率×倍数”改为“基准利率+基点”;在转换定价方式的同时,对不同类型的商业银行设置不同的最高加点上限。整体而言,商业银行存款利率的上限或将有所下调。
继去年压降结构性存款、叫停靠档计息存款产品后,部分银行已下发通知,压降大额存单利率。记者获悉,有国有大行发布内部通知,自6月21日起,调整各机构人民币公司存款授权方案。在利率授权方面,一般公司存款方面,即日起终止前期对各二级机构人民币公司存款定价授权,各二级机构在未收到新的授权方案前,所有高于中行挂牌利率的人民币公司存款(不含单位大额存单)均需逐笔报省行审批。在单位大额存单方面,除网银销售的产品外,所有单位大额存单产品均需逐笔报总行审批。
今年一季度,企业贷款利率已经有所反弹。
央行数据显示,2020年一季度,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10%,环比上一季度增加7BP。其中,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30%,环比保持不变。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63%,环比增加2BP。导致贷款总体利率上升的,是票据,一季度票据融资加权平均利率环比上升42BP至3.52%。
一位银行业分析师表示,虽有监管窗口指导,但各大银行贷款利率上浮并不会一次性到位,今年新增贷款不得超过去年四季度贷款加权平均利率+12BP,各大银行一般会预留1-2BP的空间,不会上浮到顶。
贷款利率与银行息差密切相关,业内预计2021年新增人民币贷款金额将与2020年20万亿元接近,而1-4月的新增量已高达9.19 万亿元,同比多增3151亿元,比2019年同期更是大幅多增2.03万亿元。
贷款利率与债券等金融市场利率密切相关。根据中信证券首席FICC分析师明明的研究,信贷与债券是银行最重要的两类资产,二者既同时受到银行负债端的影响,又存在替代关系,这就意味着二者的走势具备强相关性。
其认为,贷款利率上行是经济周期向上,货币政策紧信用的必然结果。从货币供需的逻辑上讲,周期向上,经济向好的时期,前期宽松的货币政策会逐渐退出,货币供应从源头开始逐级收紧;经济活动更加频繁导致货币需求上升,供不应求导致利率上行。另一方面,经济活跃度和企业利润的改善会提升一些主体的信用资质,使进入到信贷市场的低资质主体增多,他们的融资包含更高的风险溢价,会拉高整体的融资利率。
贷款加权利率上行与降低“实际贷款利率”并不完全矛盾。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于企业贷款利率即有所表述:“优化存款利率监管,推动‘实际贷款利率’进一步降低,继续引导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央行发布的2021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称“继续释放改革促进降低贷款利率的潜力,推动‘实际贷款利率’进一步降低。”对于两个报告中提及的“实际贷款利率”,正确的理解为考虑各类融资费率之后的贷款利率。
不过,对于债市,一位债券交易员表示,当前债市的主要矛盾是违约风险之下的资产荒,所以贷款利率上行对债券交易有一定影响,但影响幅度有限。
来源:21经济网